索??引??號 | 014000810/2022-00206 | 分????????類 | 計劃/方案?? |
發布機構 |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 發文日期 | 2022-09-27 |
標????????題 | 關于加強沿海和內河港口航道規劃建設進一步規范和強化資源要素保障的通知的實施方案 | ||
文????????號 | 蘇交計〔2022〕102號 | 主??題??詞 | |
內容概述 | |||
時????????效 |
各設區市交通運輸、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沿海和內河港口航道規劃建設進一步規范和強化資源要素保障的通知》(交規劃發〔2022〕79號)要求,根據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水運發展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擴大有效投資的決策部署和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要求,充分發揮水運比較優勢,緊緊圍繞構建國內國際雙循環發展新格局,按照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總要求,以推動水運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聚焦水運項目前期工作關鍵環節,強化用地、用海等資源要素保障,加快沿海和內河港口航道規劃建設,為江蘇高質量發展走在全國前列和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建設提供重要支撐。
二、具體任務
(一)進一步規范和加快港口規劃編制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1.做好與上位規劃銜接。港口規劃編制要做好與《全國港口與航道布局規劃》《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的銜接,合理確定各港口功能布局和發展目標。
2.做好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前瞻性協調布局空間資源,積極推動重點水運項目納入省級和所在地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對遠景發展所需空間實施戰略留白,切實保障江蘇港口中長期發展空間,服務重大生產力布局和國家重大戰略,確保規劃方案指導基礎設施適度超前建設。
3.做好與“三區三線”和生態環境分區銜接。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決貫徹“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嚴格落實“三區三線”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合理規劃港口水陸域邊界,嚴禁對規劃區域產生重大生態環境影響。
4.規范港口規劃修訂(調整)。港口規劃修訂或調整應以港口、港區、作業區為單位進行,避免“化整為零”,不得采取多次零散調整。總體規劃批準后,除特殊情況外,5年內港口規劃修訂原則上不得超過3次。港口規劃調整原則上每次調整僅限1個港區,合計不超過3種情形;每個港口每3年內開展規劃調整不得超過2次;已超過規劃水平年的港口總體規劃應及時開展規劃修編和規劃環評。
5.進一步聚焦港口規劃環評審查重點。港口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審查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基礎設施適度超前布局的要求;在嚴守生態環境保護底線的基礎上,針對規劃修訂或調整的規劃環評,重點審查港口規劃修訂調整范圍內的方案。港口總體規劃調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要嚴格落實《交通運輸部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明確港口總體規劃調整適用情形和相應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要求的通知》(交規劃發〔2021〕129號)要求,根據規劃調整情形選擇相應的評價方式。對于港口規劃調整超過5次的,應組織開展港口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
(二)進一步加強重大水運項目用海要素保障
6.規范確定涉及圍填海的國家重大水運項目。省有關部門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嚴格遵循《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明確涉及圍填海的國家重大項目范圍的通知》(發改投資〔2020〕740號)要求,定期協商確定國家重大水運項目清單,列入清單內的項目優先安排推進前期工作。
7.加強圍填海項目海域使用論證。堅持生態優先、集約節約,加強項目前期海域使用論證等工作,落實圍填海管控的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并依法依規支持相關港口規劃和項目用海。
8.積極穩妥處理港口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省有關部門加強對涉及港口的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區域具體處理方案備案材料組卷工作的指導。南通、鹽城、連云港轄區范圍內的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可采取整體報備方式。地方交通運輸部門要積極主動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進一步加強內河高等級航道建設資源要素保障
9.加強內河高等級航道用地保障。國家級規劃內明確的高等級航道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含航運樞紐)允許納入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受理范圍。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指導項目單位嚴格開展省干線航道建設項目占用、補劃永久基本農田論證,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積極支持做好用地預審和監管相關工作。
10.做好與自然保護地銜接。航道工程項目單位在前期工作中要主動避讓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確實無法避讓的,應當依法科學論證,優化工程方案,強化生態保護與補償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工程實施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并征求林業部門意見,其他相關部門據此依法辦理環評、用地、可研審批等手續。
(四)扎實做好重大水運項目前期工作
11.加快推進水運項目前期工作。各地切實擔負起水運項目建設主體責任,根據規劃統籌推進項目前期研究工作,加快穩定工程建設方案,積極做好項目儲備。按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公路水運類規劃建設項目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2〕25號)要求,大力推進項目帶精準位置上圖,精心做好用地、用海、環評等要件辦理,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優化審批服務,加快工程建設,積極擴大有效投資。
12.強化水運項目資源要素保障。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堅守生態環境底線思維,加強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全面提升沿海和內河港口航道高質量發展水平。各級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林業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積極支持港口規劃編制、重大水運項目認定和環境影響評價等工作,并做好用地、用海等資源要素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發揮好先鋒綠源通黨建平臺等作用,省交通運輸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等部門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定期協商解決重大水運項目前期工作難題。各地相關部門要建立完善協調聯動工作機制,通力合作,協同推進落實沿海和內河港口航道規劃建設資源要素保障。
(二)強化責任落實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結合具體項目情況制定推進計劃,明確協調重點事項和責任分工,落實責任主體、任務分解和保障措施,協調推進各項任務落細落實。
(三)加大政策宣貫
加大對國家、省關于要素保障相關政策的學習和宣傳力度,深入理解并全面掌握政策,搶抓機遇,用足用好政策,結合各地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港口規劃審批和水運項目前期工作,積極創造條件加大力度支持推動水運發展。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林業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