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交通建設監理檢測協會 財 務 崗 位 職 責 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為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在確保財務工作程序化、規范化的基礎上,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現結合協會實際情況,對財務人員作如下具體崗位分工: 第一條 財務部負責人 1、在理事長領導下,主持財務部工作; 2、負責編制財務預算; 3、負責協會帳務核算工作,負責協會固定資產登記及帳務處理; 4、負責審核出納會計人員的帳務處理工作; 5、負責按期編制財務報表及內部財務報告工作; 6、擬訂協會財務制度; 7、擬訂協會財務管理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8、負責發票、會費收據的購領工作; 9、負責財務資料歸檔及管理工作; 10、按期報送稅務資料及稅款交納工作; 11、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二條 出納會計 1、負責日常報銷工作; 2、按期編制工資表及發放表; 3、負責發放工資、獎金、福利; 4、接收外單位來款,送存銀行并開具發票; 5、負責銀行對帳工作; 6、負責按期完成住房公積金及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保險的交納工作; 7、負責建立各項收費臺帳、培訓費臺帳; 8、負責建立票據臺帳及票據管理工作; 9、完成協會領導、財務負責人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條 本制度經第三屆第十一次理事會表決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四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協會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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