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印發《江蘇省“交運貸”財政貼息實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導、免申即享、總額控制、嚴防風險”的原則,對交通運輸領域大規模設備更新和交通物流降本提質增效重點領域中長期貸款(以下稱“交運貸”)給予財政貼息。
本次貼息的對象主要是使用“交運貸”并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獲得的貸款,所產生的利息支出給予1.5個百分點的貼息,獲得中央財政實施的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的項目可以疊加享受。2024年“交運貸”總規模不超過100億元,先貸先得,額度用完即止。
享受貼息的單位需要同時滿足相關條件是:在江蘇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貸款項目在江蘇省域內實施;企業經營穩定,財務管理規范,產權清晰,有良好納稅記錄;誠信守法,近三年內未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貸款項目范圍具體分為三類。交通運輸工具包括:新能源城市公交車以及公交車動力電池、營運客車、新能源營運貨車、城市軌道交通營運電客車、營運冷藏車、中置軸掛車列車和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適配車輛購置,內河營運船舶和海運船舶購置,商用無人車、船、機購置,標準托盤、箱式貨斗、周轉箱(筐)、集裝箱等單元化物流載具購置。轉運接駁設備具體包括:門機、岸橋、裝船機和龍門吊等港口裝卸老舊設備更新;港口、鐵路物流中心自動化裝卸轉運設備購置,包括自動化門機、自動化場橋、無人貨車等;新能源叉車、正面吊等港口作業機械、新能源港內車輛和港用拖輪購置;機場與機場、貨站與機場之間航空貨運駁運設備裝備購置;無人倉以及倉庫內無人裝卸技術設備購置;港口危險貨物儲罐、管線及附屬設施更新;交通運輸信息化系統建設及設備購置。轉運接駁設施為:沿海港口、內河碼頭、內陸物流樞紐布局的儲運設施建設,包括堆場、倉庫和筒倉等;鐵水聯運、江海聯運、水水聯運轉運設施建設,包括封閉式皮帶廊道、自動閘口等。